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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3 16:16:00    来源:

  依据《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第204号)王文发身份证号码:22230119******1811;李勇,身份证号码:22230219******0013。经核查,您二人已不符合保障标准。研究决定:取消您二人保障资格追缴不符合保障之日起至今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予以返还。逾期,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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