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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第204号)。王文发,身份证号码:22230119******1811;李勇,身份证号码:22230219******0013。经核查,您二人已不符合保障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您二人的保障资格,追缴不符合保障之日起至今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予以返还。逾期,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