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住房,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实现住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目标。
棚户区改造项目自2013年以来,通过政府主导方式,累计开工建设13个项目、28018套、218.4万平方米,实际已分配20061套、151.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69.6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自2008年以来,累计开工建设了10772套、52.74万平方米,累计分配入住8744套、40.2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0.6亿元。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1〕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37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土地优先供应、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建立起市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保障性住房有序建设、规范管理。
大力实施棚改“暖心工程”,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改造模式,本着“以人为本、统一规划、整体改造、完善功能”的原则,坚持“先安置,后拆迁”,采取单独选址为主、与商业开发相结合为辅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同步推进新建回迁安置小区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市宜居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性强,牵扯面广,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白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完善了《白城市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白城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等政策。在对廉租住房,公租房的资格认定,实物分配,租赁补贴发放的过程中采取了三审两公示"的办法,做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分配,发放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民心政策落到实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公租房精准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建立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及查询系统、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坚持社区、街道、辖区“三级审核”,准入条件、申请人、分配结果“张榜公示”阳光操作,确保承租对象全部符合保障条件。严格实施“一审一查”(年审、入户核查)制度,及时掌握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基本信息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清退。
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群体住房需求得到妥善解决。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我们将出台《白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在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扩面到引进人才(包含日喀则市新就业大学生)、“见义勇为”人员、市级及以上劳模、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残疾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等群体。
搭平台,线上线下促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市住建局为了统筹保障性住房管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积极采取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将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出租房等多个品种和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2022年市住建局积极谋划和筹建“房产超市”。将原新城家园棚改分配大厅作为线下交易服务场所,为各方企业提供新楼盘样板间,二手房VR拍摄展示,金融部门面对面的房贷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房源展板等。线上以此为基础,采取线上全面发布面向国内外市场、高性能、高质量的白城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转化工作起到催化作用。
建立了“房产超市”,为百姓提供看房购房一条龙服务,市民在超市即可全面了解展示楼盘的相关信息及买房、卖房政策咨询,实现看房、购房跑一地。房屋买卖、转让、网签、登记、抵押、租赁等相关业务在“房产超市”全流程办理。
为“烂尾楼”和“闲置楼”项目搭建宣荐平台,吸引有合作意向的单位或机构前来合作、投资,促进合作或项目重组,推动相关项目尽快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