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长春、白城等缺水地区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县级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县城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要求,为节约水资源,减少对地下水资源开采,切实加强我市再生水的利用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我市组织实施的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目前已接近尾声。
为有效确保再生水回用工程能够如期运营投产、顺利管理使用,8月23日,市住建局副局长吴茂强带领相关单位、科室人员与市环保局副局长华景龙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对接、研讨,就再生水使用去向和途径,提出了四点想法:
一、建议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要做好再生水管线铺设和取水点配套建设,以实现园林绿化、道路洒扫就近取水的目标。
二、输送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的再生水管网6.2公里已铺设完成,借鉴省内外再生水价格标准及可研中运行成本和管网维护等内容,做好与热电厂的对接和价格协商工作。同步做好洮北经济开发区垃圾焚烧发电、秸秆发电两个项目的再生水用水需求。
三、做好再生水厂至鹤鸣湖、山地公园输水管线设计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削减进入河道的污染物量,还能补充新城区河湖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改善城市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四、坚持“规划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加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商砼企业的再生水使用力度,全面利用再生水,进一步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确保到2020年,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