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督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难以稳定运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管网覆盖率低,进水浓度低、进水水量不足。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不足处理能力30%,污泥沉降比低于2%,现场生化池水质颜色呈现黑色,严重影响出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存在超标现象,且与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段数据不符。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改进项目未完成环评等相关审批,目前经临时处置设施处置,尾水排入污水站西侧临时挖掘的土坑中,与向海保护区一坝之隔,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按照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难以稳定运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管网覆盖率低,进水浓度低、进水水量不足。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不足处理能力30%,污泥沉降比低于2%,现场生化池水质颜色呈现黑色,严重影响出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存在超标现象,且与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段数据不符。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改进项目未完成环评等相关审批,目前经临时处置设施处置,尾水排入污水站西侧临时挖掘的土坑中,与向海保护区一坝之隔,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
二、整改目标
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对排污相关设施进行改造以达到规定要求,大安市完成安广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市住建局督促大安市完成安广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对安广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市住建局督促各县(市、区)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实现稳定运行。
(三)大安市安广镇2023年新建1200延长米雨污分流管线,加强管网覆盖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
(四)2023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和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对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等行为核查处理,督促全面整改到位。
(五)2023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开展设备改造整改工作,将临时存放污水坑塘里的水全部抽回污水处站重新处理后排放,并按照可研批复内容及设计要求,对排放口附近进行计划性征地,扩大外排口的氧化塘面积,使外排水得到充分沉淀融合,达到排放标准。
(六)2023年12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工作情况报告。
(七)通榆县负责完成向海污水处理站设备改造任务,维修尾水收集池,回填临时挖掘土坑,完成临时设施处置,设立排放口标识牌,待向海保护区规划调整方案通过国家评审后及时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监管监测,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降低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风险。
四、整改效果
(一)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1.0万m³/d,占地面积5758㎡,2020年7月2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21年3月开工建设,因疫情影响,工程延期至2023年4月1日开始施工,2023年9月开始活性污泥培养,2024年7月完成环保验收,现已调试出水一级A排放。
(二)十一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为提高了管网覆盖率,加大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安广镇龙泉湖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于2021年开始施工建设,至2023年年末新建排水管网2448.46m。
(四)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于2023年3月9日制定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对大安市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整改方案》,对安广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大安市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对人工快渗池清洗并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已通过比对监测,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分别于2023年3-4月对大安市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未发现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榆县发改局制定了《关于通榆县向海乡污水处理站问题整改方案》,将临时坑塘水全部抽回污水处理站重新处理后排放,并回填临时挖掘土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经监测,排放水质确保达到排放标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辖区包括向海乡污水处理站在内的4家污水处理站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各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未发现问题。
(五)向海污水处理站西侧的临时处置坑塘为尾水净化塘,尾水已经全部抽回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塘用开挖的原土已回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通榆县发改局考虑到该站位于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计划性征地扩大氧化塘面积措施难以实施,故制定新措施为对通榆县向海乡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22年11月30日改造完成。设备调试后,出水水质经通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均已达到排放标准。
(六)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分局集中开展重点流域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执法。以全市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重点污水排放企业为重点,对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并形成了工作情况报告。
(七)2022年10月18日县发改局制定《关于通榆县向海乡污水处理站问题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设在污水处理站西侧的临时处置尾水净化塘,尾水已经全部抽回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塘开挖的土坑已回填,排水口已设置排污口标识牌,并与向海乡政府签订排放协议。向海乡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设备改造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设备调试后,出水水质经运维单位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均已达标,按照可研批复内容及设计要求,对外排放水质确保达到排放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向海乡污水处理站环评报告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公示,2024年8月5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出具了关于《通榆县向海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在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管网发布了公示。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884。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