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的部署要求,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主责主业,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核心目标,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依法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聚焦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监管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开展执法检查100余次,办理行政许可504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3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出现重大执法过错及涉企乱检查、乱处罚等情况,行政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推动事前公示常态化。依托局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等平台,常态化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依据等信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
推进事中公示规范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法律依据及陈述申辩权,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落实事后公示制度化。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双公示”平台等载体,按时公示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确保所有执法结果应公示尽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被处罚对象监督。
(二)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规范记录载体。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取证、调查询问、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实行音像视频全程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监督。
强化记录管理。建立执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记录材料妥善保管、规范整理,保障执法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为争议处理、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
落实备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所有执法检查活动提前报备,执法数据实时上传至执法备案系统,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动态监管。
(三)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明确审核范围。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直接关系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
规范审核流程。细化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流程,明确审核主体、内容及时限,重点审查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及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方面,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强化审核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年参与重大事项法律论证20余次,对重大执法决定、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精准审核,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
(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细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涉企行政检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程》,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案卷质量持续提升
成立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年组织开展案卷集中评查4次,重点围绕文书规范性、程序履行、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维度进行量化评分,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跟踪督促落实。在全省住建系统案卷评查中,我局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执法规范化水平获上级认可。
(三)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线下培训精准化。组织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八五”普法等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模式,解决实际执法难点问题。
线上学习常态化。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线上法治培训,完成60课时必修任务,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程序等核心内容,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202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推进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复杂案件处理过程中,专业判断与应变能力尚有欠缺。
二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加强。住建领域执法涉及多环节、多主体,部分跨部门执法协作中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动响应不够迅速等问题,制约了执法合力的有效形成。
三是执法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方式较为传统,群众对执法流程和法律依据的知晓度仍有提升空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执法专业素养。围绕住建领域新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复杂疑难案件集体研讨,通过案例复盘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和实际办案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全过程监督,建立问题台账销号管理机制,重点整改执法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优化执法服务效能。结合住建领域特点,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推动行政执法与服务企业、保障民生有机结合。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