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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1-10-14 10:17:00    来源:
  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白城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的职能部门。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编制3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行业发展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防与科技科、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直属企事业单位有:房屋管理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供热燃气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房屋安全监察支队、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中兴热力有限公司、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城市运维建设有限公司等。共有干部职工992人。  
  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产业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政策和法规,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制度。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全市建筑业执业人员、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拟订全市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燃气、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规划;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监督管理全市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加强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司艳军: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艳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扫黑办)、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人事科、建筑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房屋安全监察支队。行业发展科、城乡建设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供热燃气管理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ppp办)、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信访办、项目中心、中兴公司、中城公司、城投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中兴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建工集团、运维公司、悦城公司、益捷公司、华远防水公司、管廊公司、建城公司、一建留守处;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级调研员颜鹰:行政审批办公室、消防与科技科、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
  四级调研员李彦: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管理处、项目验收专班、项目结算专班。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科室设置、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印信管理、文字综合、信息调研、会议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文秘档案工作、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联系电话:3532993)
  (二)城乡建设科
  统筹指导编制城市给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市容环境等专项规划;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管廊和城市雕塑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建设和修复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规划区内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建设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意见;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规划区地下管线敷设的综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指导建设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监督执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用水计划及用水定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审核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节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管理;负责供热、燃气的安全生产、特许经营、专业规划和供热区域的管理工作;负责供热纠纷的处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和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排水及内涝治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审查验收本地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档案资料进行业务指导。(联系电话:3240884)
  (三)建筑管理科
  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的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拟订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检测机构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及合同纠纷调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编制和管理实施。负责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联系电话:3236280)
  (四)消防与科技科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拟订全市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队伍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联系电话:3234387)
  (五)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拟订全市住房规划和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措施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屋权属管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工作,建立并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违反物业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考评工作的职责。增加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金的监管和拨付使用工作职责。增加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参与住房保障建设、审核、分配和租赁补贴的发放职责。增加全市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联系电话:3236465)
  (六)行业发展科
  负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及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规划住建系统重大项目;负责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申请国家和省支持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局属及局代管各企业管理工作。(联系电话:3532992)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行业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联系电话:3207818)
  (八)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局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联系电话:3237670)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论证、检验、检测、招标、鉴定、听证、上报、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联系电话:3290011)
  (十)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联系电话:3236334)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白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档案资料提供服务;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地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负责对收集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及数字化处理;负责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咨询和服务。办公地址:白城市长庆南街309楼-6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5895090,负责人:王志强。
  (二)白城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为城市建设项目和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办公地址:白城市海民胡同7号楼,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07661,负责人:于洋。
  (三)白城市供热燃气管理中心
  负责住户供热室温的监测;为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提供服务;为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提供服务;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37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47656,负责人:肖贤军。
  (四)白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负责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推广。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95-5,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330058,负责人:孙一。
  (五)白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公用事业管理服务等工作。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城南新居C区34号楼,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510585,负责人:宋建军。
  (六)白城市房屋安全监察支队
  负责市区房屋拆改、装饰装修、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负责受理房屋拆改、装饰装修、安全鉴定和使用危险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28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5895001。负责人:张宇。
  (七)白城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为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备案提供服务;为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测算、发布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的测算;为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提供服务;测算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发生争议提供解释、认定服务。办公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49-2-9,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22181,负责人:孙廷伟。
  (八)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总结、交流、推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经验。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95-5,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51001 0436-3251001,负责人:曲德林。
  (九)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受理有关城市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咨询、救助、险情信息和意见建议,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网络建设等工作(此项工作现由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实施)。办公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101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41884,负责人:孙涛。
  (十)白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37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84840,负责人:王宁。
  (十一)白城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95-5,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310011,负责人:王宁。
  (十二)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87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436-3216001,负责人:李闯。
  (十三)白城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为群众回迁入住提供经办服务;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办公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37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42307,负责人:张志。
  (十四)白城市房屋管理处
  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及大中小修养护管理,国有直管房屋租金收缴,按照国家房屋制度改革要求对国有房屋出售。办公地址:白城市海明东路48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224132,负责人:郭迪。
  (十五)白城市中兴热力有限公司
  白城市中兴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国家中二型企业,隶属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司有职工29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有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政工师、会计师、工人技师36人。固定资产净值13667万元,工业总产值9693万元。
  2020年,公司供热面积760万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760万,无区域锅炉房供热面积,其中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为2台210兆瓦锅炉,供热总量350万吉焦(全部由电厂提供),辖区内拥有换热站38座,含换热机组50台套,一次网49公里,二次网236公里。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燃料公司北侧,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502908,负责人:刘志伟。
  (十六)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职责:
  1.融资职能。根据市政府城建规划,负责向金融机构、外资机构和金融组织贷款,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城建专项资金,进行项目资金合作等事宜,按年度建设计划向项目实施单位核拨建设资金,为市政府完成城市建设投融资任务。
  2.项目建设职能。完成城市建设和维护中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编制、立项等工作;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质量、工期的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3.投资经营职能。以房地产和土地开发为主要经营方式积累城市建设资金,提高偿债能力;受市政府委托,依法经营和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障权益,保值增值。
  4.偿债职能。为市政府承担各种城市建设债务
  办公地址:白城市胜利东路1号楼-1,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5881319,负责人:何建军。
  (十七)白城市城市运维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功能,在巩固提升“海绵城市+老城改造”建设成果基础上,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规范化、标准化。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四个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对市政道路破损维护、路灯节能改造、污水管网维护等领域新的运营管理模式,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促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良好、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营商惠商环境,争取实现“天天是新城”的目标。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城南新居C区34号楼,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3573606,负责人:杨伟斌。
  (十八)白城市自来水公司
  白城市自来水公司创建于1963年,隶属于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企业,现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民生东路61号,占地面积42922㎡,注册资本995万元。现有从业人员35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7人,总资产12513万元,拥有水厂2座,综合供水能力9.5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长400公里,用水普及率90%。主要经营自来水供应服务;水表修校;给排水安装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服务城区人民为目标,统筹规划,齐心协力,保障安全供水。办公地址:民生东路61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5882701,负责人:王铁成。
  (十九)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理念,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为一体的国有公司,隶属于白城市住建局,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3日,注册资本金5.76亿元。公司下设党支部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项目前期部、综合协调部、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部,下设环球建筑工程检测公司、现代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承接了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重点工程的融资和管理任务。办公地址:白城市青年北大街36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方式:0436-5883911,负责人: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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