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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江南名郡小区物业公司违规进行电梯加装梯控系统

来信标题:

白城市江南名郡小区物业公司违规进行电梯加装梯控系统

来信时间:

2025-12-30 14:57

来 信 人:

付育

 来信内容:


我是白城市江南名郡小区5号楼1单元302业主,从未拖欠物业费,此前可在门卫登记进入地库,因加物业违规装梯控系统致使我无法下到负一层地库运送物件,影响日常生活且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以下是我的诉求。
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加装梯控装置必须获得有资质的电梯厂家书面授权,并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未经专业厂家授权的改装可能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未经电梯原厂家书面同意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擅自对电梯进行改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
物业加装梯控本意可能是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但程序合法是前提。业主应积极行使知情权和参与管理的权利,我希望物业公司出具以下文件:
1.征求业主意见,获得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相关的书面文件或证明。
2.获取电梯原厂家或具有同等资质电梯厂家的书面授权。
3.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如物业公司无法完整出具上述文件,那么应当拆除梯控对业主的不合理限制。

 

回复部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5-12-31 09:39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由于白城市物业管理中心职能已划转到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议您依法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希望可以帮到您,感谢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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