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9月28日16时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和庆波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以及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节日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和易发期,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除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努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燃气、供水排水运行安全、市政和房屋使用安全、供热前期准备工作等。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四季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市局将进行督查和暗访。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十一”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行为。特别是现在有部分房建项目处在收尾阶段,起重设备需要拆除,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安拆企业的人员进行核实,做到人证统一,拆除过程中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做好旁站监督,拆除作业要有全程影像资料,确保安全。要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责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上报市住建局依法严惩。
(三)做好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节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确保城市供水、排水、供气等安全运行;要督促供热企业及时检修设备、管网,做好供热前期准备工作;要督促房屋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及时做好危房管理,防止房屋使用安全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