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件类型:即办件
二、许可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28日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三、办事程序:窗口、网上接件受理,审批;
四、申报材料:
1.安管人员证书延续申请表
2.体检表
五、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3294196
八、网上办理地址:https://jy.jlsjsxxw.com/login.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