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局、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提升建筑工程抗震安全水平,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工作的通知》(吉建抗〔2018〕8号)精神,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开展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
2017年以来完成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的采用隔震减震装置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自查内容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落实超限审查意见的情况;隔震减震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情况。
(三)主管部门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并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将自查报告盖章后上报至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白城市住建局将结合各地上报情况组织抽查。
联系人:张 鹏 郭 宇
电 话:0436-3532868 邮 箱:bczjkjk@163.com
附件: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工作的通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