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区)建设局: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住建局决定即日起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现提出几点要求:
1.各县(市)立即开展自查,并于9月20日前将入吉企业在建项目清单、自查报告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视情赴各地进行督导,上报材料要求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洮北区住建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区)建设局于9月10日前提供入吉企业在建项目清单,清单中要注明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并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按《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市住建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赴各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市住建局检查组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提供资料不齐全等情况,将按省厅《通知》要求处理。
4.市区内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上访讨薪案件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按上述办法同步进行检查。
5.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全程配合市住建局检查工作。请于9月7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597193323@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