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热泵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热泵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吉建科〔2018〕12号)等法规文件,经企业自愿申报、地区初审推荐、专家组综合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热泵技术(产品)列入《2018年度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热泵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技术(产品)在建筑应用中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当地热泵技术(产品)安装质量保证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应用效果。
《目录》中的技术(产品)生产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总结工程经验,完善应用技术体系,积极配合应用单位及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2018年度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热泵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