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城市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白政办发[2018]1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政府完全产权公租房申请、审核和分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符合条件申报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原则。
二、申请条件
1.白城市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非农业户口,且居住2年以上;
2.城市低保家庭;
3.无住房且两年内没有房屋产权交易的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才可以申报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1.经残联认定的三级以上残疾家庭(听力残疾为一级以上);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家庭;
3.重病家庭(恶性肿瘤、白血病、艾滋病和尿毒症);
4.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三、申报材料
在http://zfbz.jljsw.gov.cn/或搜索“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载《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由申请人按表格如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必收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低保证;
(3)租房协议或借房协议;
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残疾证明;
(2)重病证明;
(3)优抚对象、特困供养的相关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1、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初审;
2、洮北区民政复核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和重病情况;
3、洮北区残联复核残疾情况;
4、市人社局复核市级以上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5、市保障中心复核住房情况。
以上复核结果由市保障中心汇总公示。
五、房源及租金
本次分配政府完全产权公租房房源共611套,分别位于工人新村36套,绿色家园247套,友谊嘉园328套。楼层为2-6层,户型面积为36-50平方米。装修标准为室内有衣柜、厨柜、吸油烟机、坐便,地面砖、墙面砖等生活设备、设施,能够基本满足保障家庭对房屋使用功能的需求。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按年一次性收取。
六、分配方式
市保障中心提供房源,各区(管委会)通过摇号方式分配。分配方案由各区(管委会)制定,报市保障中心备案。分配可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也可委托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七、实施流程
1、受理初审阶段(2018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各区(管委会)组织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申请受理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申报时要一次性告知提供资料并做好初审、公示工作。申请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31日,档案移交时间为11月1日,初审公示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
2、审核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4日)。市保障中心收到相关资料后,对申请人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转洮北区民政局进行低保家庭等相关资格认定,转洮北区残联进行残疾家庭资格认定。审核时间为11月1日至20日,审核完成后于11月21日至12月4日在市住建局网站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政府完全产权公租房保障对象。
3、分配入住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12月5日各区(管委会)到市保障中心抽取房源,各区(管委会)在12月10之前将分配方案报市保障中心备案,12月11日至31日组织分配,分配完成时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八、相关要求
一是要把握政策。市保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申请审核等工作,做好政策解答和信访问题接待。
二是要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申请、审核、分配入住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要严明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论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白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