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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白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09:43:00    来源: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9年白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建筑施工中的生产安全。

  附件:2019年白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4

   

  附件

  

  2019年白城市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白城市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达到治乱的目的,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要按照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统一部署的原则,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局成立以邹春甫副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建筑工地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建筑施工消防器材是否超期、临时建筑物和活动板房的防火等级是否达标、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分类和堆放保管是否影响现场防火、消防通道和楼层消防水源是否同步设置,确保源头上的安全。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阶段:20194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认真查找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位。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春季复工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白住建发〔201940号)的要求,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95月至10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我局将适时对部分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自查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督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11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贯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要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加强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四)统筹推进、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以及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等社会影响较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五)加强引导,到实处及时总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各建设主管行政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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