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兴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其在开发建设白城市锦绣华府小区18#、19#楼工程中,存在下列行为:
1.未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擅自将房屋交付使用;
2.违规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恶意侵占;
3.至今未给买房人开具购房完税发票;
4.因开发企业原因,造成该小区业主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引发集体上访及先后多人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上述行为列入该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特此公告。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