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不力,松花江、辽河两大重点流域5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仍有30座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与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差距较大”问题。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不力,松花江、辽河两大重点流域5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仍有30座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与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差距较大。
二、整改目标
白城市、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完成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各地分别制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计划,明确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
白城市污水处理厂:1.2018年4月底前,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续建基础工程复工;2.2018年6月底前,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主体完工和进行设备采购;3.2018年7月底前,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4.2018年9月底前,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试;5.2018年10月底前,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投入运营。
大安市污水处理厂:1.2018年6月底前,工程建设完成,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并进行试运行。2.2018年7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3.2018年7月底前,向省住建厅申请审核验收。
洮南市污水处理厂:1.2018年7月底前,完成修建性规划详图、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能评、环评等工作,完成立项。2.2018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征收、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工作。3.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工程开工。4.2019年9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5.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运营。
镇赉县污水处理厂:1.2018年3月底前签订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委托运营合同。2.2018年7月底前确保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 2018年12月底前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按一级A排水标准扩建1.5万吨/日。同时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0.5万吨/日的一级B提标一级A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
(二)强化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将生活污水处理厂作为环保执法的重点,建立月报、通报制度,及时调度工程项目进展,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监管,完善在线监测系统,严格执行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四、整改效果
白城市、镇赉县、大安市、洮南市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镇赉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已投入运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已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达到8万吨/日;大安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日;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3万吨/日。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3月4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建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478。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