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市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白城市住建局《白城市市区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完成后,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起草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程序,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众参与工作执行情况
我局采用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展行公共与程序,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征求<白城市市区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函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0天,截止到公示期结束,我局未收到任何电话和回函等方式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论证工作执行情况
我局通过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围绕《办法》内容进行现场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围绕《办法》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认真的论证,并出具了书面论证意见。专家组对该《办法》整体结构、主要内容、文字表述等开展论证。经现场讨论,专家一致认为,《办法》整体结构设计合理、内容贴近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为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我局认为,此次专家论证到位、条理清晰,结论明确并对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充分认可,我局已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该《办法》予以修改、完善。
三、征求各相关单位执行情况
我局向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监局、
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工业园区建设局、洮北区人民政府在内的15家单位以发函的形式进行两次意见征求,我局已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对该《办法》予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