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督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生活垃圾处置还有漏洞。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突击掩埋生活垃圾,威胁土壤和地下水安全。2022年8月4日,督察前期调研发现,馨绿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将待处置垃圾卸入预处理区域的垃圾池内,而且直接将120吨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于未防渗的露天土坑中,现场目视可见生活垃圾已处于腐烂状态,渗滤液未及时收集,已经外渗至堆存区外,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企业在未编制任何修复方案的情况下,将厂区内外原堆存垃圾的土坑于8月25日前后突击掩埋,敷衍整改。同时,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未按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按照白城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处置还有漏洞。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突击掩埋生活垃圾,威胁土壤和地下水安全。2022年8月4日,督察前期调研发现,馨绿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将待处置垃圾卸入预处理区域的垃圾池内,而且直接将120吨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于未防渗的露天土坑中,现场目视可见生活垃圾已处于腐烂状态,渗滤液未及时收集,已经外渗至堆存区外,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企业在未编制任何修复方案的情况下,将厂区内外原堆存垃圾的土坑于8月25日前后突击掩埋,敷衍整改。同时,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未按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
二、整改目标
深化环境执法监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市住建局督促通榆县完成污染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启动污染防治设施,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市住建局督促企业建设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标准化渗滤液收集池,制定垃圾收集、储运、处理工作全流程。
(三)市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将堆放的垃圾及被渗滤液污染的土壤转运至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建立转运台账。
(四)2023年12月底前,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核查处理,督促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全面整改到位。
(五)通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协同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垃圾收集、储运、处理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体系,保证企业规范平稳运行。
四、整改效果
市住建局已督促通榆县完成污染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启动污染防治设施,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吉林馨绿环保有限公司聘请长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经开展污染源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均未超标,达到环保要求。按照要求及时清理坑内掩埋及露天堆放的垃圾,将疑似污染表层土壤一并转运至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建立垃圾转运台账,并按照要求对厂区进行了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市住建局已督促企业建设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标准化渗滤液收集池,制定垃圾收集、储运、处理工作全流程。通榆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建设5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并建立危废物转运台账;建设完善并启动渗滤液收集池,设立标识牌,按照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厂区内建设完成了5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并建立危废物转运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通榆县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进行督导整改进度、监督整改质量。已完成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884。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