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等人涉黑案件。该案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洮南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于2021年1月29日起诉至洮南法院。案件涉及2个被告单位,19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郭某在吉林省双辽市以吉林省博来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以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个别党政领导干部、金融高管,官商勾结,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为其“保驾护航”,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骗取贷款、单位行贿等犯罪手段,非法摄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聚拢、吸纳王某等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通过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残害群众、欺压百姓,形成了以其为首的组织结构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受疫情影响,该案的庭审活动以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20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确保司法公开,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共20余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