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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白城市按份共有产权 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分配当年 市场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09:48:00    来源:

  白发改收联字〔2021〕91号 

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确定白城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分配当年市场价格的请示》(白房保请字[2021]15号)收悉。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省价综[2018]4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9]43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19]18号)文件要求,通过依法履行成本调查,经委领导同意,现将白城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分配当年市场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估基准年段 

  评估基准年段共计8个年段。分别是2009年(工人新村);2011年(振兴街路东工人新村、工人新村、阳光嘉园B区、幸福新村B区、长庆新居);2013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2014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2015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2016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2017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2019年(工人新村、绿色家园、友谊嘉园、民主家园)。 

  二、年段市场价格 

  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格(详见附件)。 

  三、适用范围 

  此价格适用于已购买70%产权的保障家庭,依据现行准入条件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四、收费公示制度 

  1、你中心在服务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对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重复收费等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执行时间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附件: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格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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