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上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场会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闫忠和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23个,省级传统村落8个,划定11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337处。但在重视程度、工作落实、日常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场会提出的把握好四个要求、统筹好四个关系、在五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工作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快编制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编制完成规划,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加大普查力度,加强项目审核,严禁大拆大建,严禁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不得随意迁移砍伐古树老树。要完善制度机制,建立评估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辖区内保护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行为。要加强有效利用,积极稳妥做好修复修缮,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推进以用促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场会精神。长春市、吉林市、集安市、临江市进行大会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历史文化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科)室有关人员,共2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