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务服务 局长信箱
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用文明语 做文明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3-11-27 09:10:00    来源: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参建各方: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防范暨冬季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现对做好我市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做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建筑施工、既有房屋、城镇燃气、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等重点领域以及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针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必查制”系统,深入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建筑施工方面。一要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护措施管理,遇到大风、降雪天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雪,恶劣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严禁冒险强行施工。二要加大越冬维护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实现封闭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视施工机械设备的防冻防凝安全检查。三要充分利用好省住建厅隐患排查系统,实现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治到位。
  (二)城镇燃气方面。一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继续开展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燃气场站、管网等领域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推进整治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二要督促企业加强燃气管线管网排查检修力度,针对极端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要全面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万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向群众宣传燃气安全常识。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紧盯临时用房和临时用电、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存放、临时消防设施齐全完备、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违规使用明火取暖等行为,督促在建项目落实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各类火灾隐患。
  (四)既有房屋安全方面。一要紧盯城镇危旧房屋安全,加强常态化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房屋坍塌。二要紧盯保障性住房安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对消防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开展排查,对房屋主体结构、外墙、屋面等风险点进行定期安全排查,对商业用房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规范承租人安全使用等风险点进行定期排查。三要紧盯自建房安全,持续开展查缺补漏,对鉴定为C、D级且没有彻底解决的经营性自建房,尽快采取工程措施彻底解危,对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的危房,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暴雪冰冻天气下人员回流。
  (五)供水及污水处理方面。一要持续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设施设备巡查与维护,加强对供水、污水处理重点部位管理,杜绝事故发生。二要加强水源、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三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督促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六)供热方面。在热源、燃煤保障和应对极端严寒天气等方面,建立供热应急机制,落实好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保证人员队伍、机具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检修维护,重点关注管网、换热站等设施极端天气工作状态。
  (七)市政公用设施方面。要加强城市桥梁、道路、市政管网安全管理,在开展管网维护、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切实提升应急处置以及风险防范能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冬季大风、低温、降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能够果断妥善处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有关值班人员责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白城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吉林白城)
    主办单位: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ICP备2022007885号
    地址: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电话:0436-3236427 E-Mail:bczjxxzx@163.com
    网站标识码:2208000026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86号

    网站地图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