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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优惠及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05:05:00    来源:
白住建联发〔202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农民进城购房,降低农民的购房成本,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在2023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政策,就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有关事宜制订了《白城市(本级)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优惠及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白城市(本级)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优惠及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附件:
  白城市(本级)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优惠及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农民进城购房,降低农民的购房成本,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市住房消费,在2023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政策,就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有关事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扩大我市有效住房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村居民到白城市城区购房落户、创业发展,有效降低进城农民的购房成本。
  二、适用范围
  享受本方案优惠政策及补贴政策的农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均为农村。
  (二)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在白城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不包括别墅、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类房屋,且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实施方案的施行有效期内。
  (三)购买的住房应当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白城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唯一房屋;
  (四)申请人购买的商品住房被确认为“无籍房”小区的,不在补贴范围内(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无籍房”名单为准)。
  三、优惠政策
  进城购房农民主要享受以下6项优惠政策:
  (一)进城购房的农民,无论是否在城区就业,其子女均享受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的入学、转学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外地户口在我市购房的农民,在白城市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可以随单位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白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地户口的农民取得白城市居住证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白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参加白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白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三)省内农民在白城市购房可参加白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四)进城务工农民符合个人自愿缴存条件的可以缴存公积金,购买住房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对于进城购房的农民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公平的就业创业服务。城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购房农民开放,为购房农民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购房农民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进城购房农民的信贷支持,开发金融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
  四、补贴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农民给予三种补贴,分别为契税补贴、消费券补贴和开发企业补贴。
  (一)契税补贴标准。对农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政府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贴。
  (二)家电消费券补贴标准。对农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政府以发放家电消费券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消费券面额为3000元(消费满10000元可用),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可在市区内重点家电经销企业使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标准。市住建局协调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经审核符合进城购房条件的农民,提供总房款减免1%-5%的优惠。可提供优惠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开发项目名单由市住建局在局网站发布。
  五、补贴资金来源
  市住建局和市商务局对农民购房所需补贴资金进行统计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定期联合申请购房补贴资金,市财政局依据市住建局和市商务局资金申请文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指定账户。
  六、补贴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
  (二)购房补贴申请书。
  (三)村委会出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附确认名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书上体现申请人姓名)。
  (四)房屋买卖合同。
  (五)购房发票(商品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六)契税完税凭证。
  (七)家庭成员无房信息证明(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住房)。
  (八)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九)户口本(单身、离异、丧偶人员提供,户口日期要求在1个月以内)。
  七、补贴申请程序
  (一)契税补贴。购房农民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窗口提交农民进城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窗口审核通过后,由市住建局将购房契税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房农民指定的银行卡。审核结果未通过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家电消费券。市住建局根据进城购房农民补贴申请顺序,分批次将名单递交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受理购房农民在市商务局指定合作金融平台上传的必要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向购房农民发放电子消费券。
  八、补贴退回形式
  (一)申请人获得购房补贴后,因其他原因退房的,应将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市住建局,开发企业根据市住建局出具的相关补贴资金退回证明材料为购房农民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自获得购房补贴之日起2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2年后上市交易办理过户手续时正常缴纳税费。
  (三)其他退回购房补贴的情形。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
白城市(本级)2024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宣传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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