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务服务 局长信箱
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用文明语 做文明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中共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30 16:31:00    来源: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建立和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是党组织了解和把握群众思想动态,增强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沟通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条 支部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要深入基层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在活动中融洽与群众的关系,倾听群众意见或建议,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作出表率。

第三条 支部和党员的联系同党员与群众的联系,重在落实务实,支委会要对联系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查研究,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让其改正。

第四条 党员应经常了解周围群众的思想状况,并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关心群众,党员发现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五条 通过上级批示、网络意识形态和意见箱收集信息等形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及时倾听到他们的声音,一切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根据本局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实事求是地给予解决。

第六条 每名党员要不断提高联系群众的思想认识,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20年4月26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 上一篇文章: 中共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党员学习制度
  • 下一篇文章: 中共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白城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吉林白城)
    主办单位: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ICP备2022007885号
    地址: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电话:0436-3240021 E-Mail:bczjxxzx@163.com
    网站标识码:2208000026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86号

    网站地图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