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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党员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30 16:33:00    来源:

第一条 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机关党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学习内容,按照每年年初上级党组织的学习方案制定本支部的学习计划;党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领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习时间为每周三下午,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个人自学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学习计划执行。

第三条 党支部集中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如领学、座谈、交流心得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观看相关专题电教片。

第四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发展的现实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第五条 制定党员学习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

第六条 党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应严格记录学习笔记,党员干部应做好学习表率的作用,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当年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20年4月26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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