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件类型:承诺件;
二、许可设定依据: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办事程序:窗口审核合格后发证;
四、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概况书面申请;
2.土地使用文件;
3.可研报告;
4.改建、扩建管网工程实施方案;
5.气源购买协议;
6.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7.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项目设计方案和图纸。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装订成册。
五、办结时限: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3294196
八、网上申报:吉林省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平台(试运行):http://59.198.244.225/logi,此网址需使用政务外网,可以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