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件类型:即办件
二、许可设定依据: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5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21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内容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投资总额;
(五)当年投资额;
(六)资金来源;
(七)银行资信证明;
(八)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九)预计开工、竣工日期;
(十)发包方式;
(十一)建设单位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
三、办事程序:窗口接件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
3. 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情况说明
4. 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
五、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0436-322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