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新区办,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镇排水许可的重要性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简称“排水许可”)是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确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依法实施排水许可是加强排水行业监管、严格城镇污水源头管控、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优化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实施排水许可管理。
二、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许可管理
(一)开展现有排水户普查。各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组织结合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抓紧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排水户开展普查,重点摸清排水口设置位置坐标、水质、水量等相关信息,并认真填写《排水户普查情况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本辖区《排水户普查情况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城建科。
(二)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排水许可证申领核发条件的既有排水户,各区应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证书初审工作,市住建局审批大厅10月20日前完成补发证书工作;对于不符合《办法》中排水许可证申领核发条件的既有排水户,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督促整改。对于新增排水户,各区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规范证书管理
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镇排水许可实施程序和审批条件,做好本辖区内排水户排水许可的审查发证工作。《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做到一户一档。
四、加强排水监测
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水监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或委托具备计量认证资格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作为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的依据。各地定期监测排水户水量和水质,监测指标可根据排水户的排水性质、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排水户排水行为的规范性,按《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等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水质监督性检测相关报告资料应纳入排水户档案。督促排水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水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查井及计量设备,积极鼓励推广采用信息化技术掌握排水户污水排放情况。
五、强化监督管理
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要将排水监管巡查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许可、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排水监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水户开展巡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排水户档案。各区要落实批后监管措施,督促、指导排水户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上确定的链接管位置、排向、水质、水量排水,对违反排水许可规定的,要督促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城建科 3240478;
附件:1.排水户普查情况表
2.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样表)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