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全省55个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有30个未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际不到60%,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问题。按照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55个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有30个未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际不到60%,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将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2020年12月底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完善填埋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成场区各类标识的规范。
2、2018年5月底前,完成渗滤液污水处理厂改造检修工作,启动运行污水处理厂。
3、2018年6月底前,达到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满负荷运行能力(日处理渗滤液300立方米)。
4、2018年8月底前,完成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
5、2018年8月底前,对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行重新核查统计。按照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认定评价标准,对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和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计入无害化处理量。
6、2020年底前,全面加强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整改效果
2018年7月,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环保验收;8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关于对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六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评价结果的通报》(吉建城[2018]87号)文件,对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评定为Ⅰ级,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可计入无害化处理量;10月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关于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率情况说明》文件,经测算,白城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
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无害化等级评定)已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12月17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洮北分局联系。
电话:0436-3560706。
特此公示。
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洮北分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