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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所有权人汪继明浮房所有权证号3173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权利人已声明作废。与此有关权利人对公告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白城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白城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19年7月4日
声明作废
所有权人汪继明浮房权证号3173房屋结构砖平建筑面积20.3平方米,浮房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委托人):汪继明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