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党治党机制,切实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定期议党是指局党组每年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分析研判我局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
第二条 专题议党是指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专题召开议党会议,解决我局党的建设某个侧面、某个领域、某个阶段的突出问题。
第三条 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须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履职尽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高度自觉、聚精会神地加强党建工作。
2.坚持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与住建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求效,谋全局、抓大事、解难题,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4.坚持从严问责,层层强化督导,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处。
第四条 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时间内容安排
(一)定期议党
1.时间:一般应每年至少召开2次,也可根据实际,加开定期议党会议。
2.议事内容: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②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工作的措施、办法等;③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④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决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⑤研究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⑥其他应研究解决的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3.议事程序:严格履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二)专题议党
1.时间:由局党组根据我局党建工作需要确定,适时召开。
2.议事内容:①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的意见和措施;②分析党建工作的形势和动态,研究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③研究解决党建专项工作问题;④研究解决在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同阶段遇到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⑤其他需要研究决策的事项。
3.议事程序:严格履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第五条 保障措施
1.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重要问题亲自研究推动,重大问题亲自督查指导。
2.党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议党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分工牵头组织实施,认真抓好督导落实。
3.议党会议决定事项涉及到的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落实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涉及联合支部的工作事项,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第六条 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20年4月26日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原相关制度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