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二、许可设定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办事程序
窗口审核合格后发证。
四、申报材料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书);
4.已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物业前期备案证明)。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五、办结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3294196。
八、网上申报
吉林省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平台(试运行):http://59.198.244.225/logi,此网址需使用政务外网,可以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