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目前全省17个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36个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有村屯45个、人口3万余人,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影响较大”问题。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目前全省17个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36个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有村屯45个、人口3万余人,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影响较大。
二、整改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第二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白城市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成立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水源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拆迁工作。
2.整治安全隐患。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主体责任,洮北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共同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开展拆迁工作,2018年3月底前全面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的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3.编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档”管理台账,细化明确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
4.2018年8月底前,市水利局组织编制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
5.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公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四、整改效果
市本级第二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对第二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现有2户违建居民拆迁完毕。同时,根据《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实施了第二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完成圈围PVC网233米,界碑及警示牌5个,绿化栽植1289棵,水源井硬化95平方米,围墙面积500米,水源井检测及监控各1眼。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11月7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建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478。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