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目标
2018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二)2018年6月底前,市住建局会同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好各地村域规模、垃圾处理设施现状、管理现状、最终运送地点等进行调研、普查、建立台账等工作,同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白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
(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白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评审、批复、备案等工作,制定《白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方案内容,进行垃圾池(箱、桶)、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车、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计划的制订,项目编制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完成镇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机制。各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采取PPP等模式进行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帐,实施整改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整改效果
为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帮扶、乡镇自筹资金等方式有效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12月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通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12月白城市本级通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2020年12月洮南市通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目前,全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行政村占比已达到98%以上;在国家信息系统显示的34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经全部整治完毕,完成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基本建立,能够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村镇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884。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