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提出的“2018年6月,吉林省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问题。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18年6月,吉林省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二、整改目标
2019年8月底前,全面摸清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底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7月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县(市、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二)7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完成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工作报告。排查工作报告需包括:本辖区内所有已排查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信息录入情况、已完成整治数量、整治工作具体完成时间节点等内容。
(三)2019年7月底前,市住建局对各地已排查出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对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防止发生瞒报漏报情况出现,全面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县(市、区),要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周围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底部渗透等情况进行监管,坚决防治发生垃圾再移动、再搬迁。对已通过省级垃圾治理达标验收的县(市、区)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四、整改效果
为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我局强化督导检查,根据各地报送的工作进展情况,我局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地工作落实,指导各县(市、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初,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统计,全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行政村占比已达到98%以上。全市在国家信息系统显示的34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经全部整治完毕,完成率100%。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村镇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884。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8日